可转换资本公司 (chinese Article Series)
Published on 17th April, 2020 by The Secretariat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(“MAS”) 和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 (“ACRA”) 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正式启动了资产管理行业期 待已久的可变资本公司 (“VCC”) 框架。总共 20 个投资基金在当日设立了新的 VCC 或从其它法域向内转册的 VCC。 在 18 个被选为参加 MAS 的 VCC 实验计划的基金管理人中,WMH 法律事务所作为其中一个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顾 问,将通过本文章提供一个关于 VCC 框架的概述,然后发表我们对 VCC 框架目前的一些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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